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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第18批博士服务团成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9-15     作者:     浏览数:    分享到:

校内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人事司《关于做好第18批博士服务团服务锻炼工作的通知》(教人司〔2017〕339号)文件要求,我校需选派1名博士参加中共中央组织部 共青团中央第18批博士服务团,赴宁夏师范学院服务锻炼(具体岗位见附件1)。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条件

1.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作风扎实,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

3.具有博士学位,2年以上工作经历,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一定行政管理经验;

4.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

5.身体健康。

二、服务时间

服务锻炼时间一般为1-2年,从2017年10月算起。

三、推荐程序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要充分认识做好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宣传发动,积极动员推荐优秀人选。

1.请符合报名条件、有意向的人员填写《第18批博士服务团成员推荐表》(见附件4),所在单位党委、党总支填写“现实表现”,并加盖公章。

2.各二级党委、党总支于9月18日(周一)上午12:00前,将《第18批博士服务团成员推荐表》电子版发送至zzb@snnu.edu.cn,纸质版送至长安校区校务楼325办公室。

3.学校党委研究确定推荐人选。

联系电话:029-85310308

     附件:1.第18批博士服务团岗位分配表

           2.中共中央组织部 共青团中央《博士服务团工作管理办法》

     3.《陕西师范大学教职工外派工作暂行规定》

     4.第18批博士服务团成员推荐表 

 

 

党委组织部

2017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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