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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选派优秀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9-15     作者:     浏览数:    分享到:

校内各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选派机关优秀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524号),我校2015年选派的驻村第一书记马凯同志两年任期已满,现面向校内公开选派新一任驻村第一书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派驻地、选派数量及任职时间

本次选派1人,派驻地为陕西省安康市岚皋县四季镇天坪村,任期一般为2年。

二、人选条件

第一书记人选的基本条件是:中共正式党员,政治素质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农村工作;有较强工作能力,敢于担当,善于做群众工作,开拓创新意识强;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事业心和责任感强,作风扎实,不怕吃苦,甘于奉献;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主要职责

在乡镇党委的直接领导和指导下,紧紧依靠村党组织,带领村“两委”成员开展工作;注重从派驻村实际出发,抓住主要矛盾、解决突出问题;切实建强基层组织、推动精准扶贫、为民办事服务、提升治理水平。

四、管理考核及任职待遇

第一书记不占村“两委”班子职数,不参加换届选举。坚持驻村工作,不再承担派出单位工作,原人事关系、工资和福利待遇不变,党组织关系转到村。具体管理考核及相关待遇按照《对驻村第一书记和联户扶贫工作队人员加强管理激励的意见》(陕组通字201683号)和《陕西师范大学教职工外派工作暂行规定》(陕师校发〔201746号)执行。

五、选派方法和程序

选派采取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学校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报名,请各单位广泛宣传动员,推荐符合条件要求、能力素质较高的优秀干部。

个人报名请填写《驻村扶贫“第一书记”报名表》(附件1),单位推荐人员请填写《驻村扶贫“第一书记”组织推荐表》(附件2)。个人报名表、组织推荐表请于920日(星期三)上午12:00前交至组织部办公室(校务楼325室),电子版发送至zzb@snnu.edu.cn

党委组织部对报名人员和被推荐者资格进行审查,经学校党委研究同意后报省委组织部审批。

 

附件:1.驻村扶贫“第一书记”报名表     

      2.驻村扶贫“第一书记”组织推荐表

 

党委组织部

2017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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