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安排,定于本周四召开2017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专题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7年4月6日(星期四)下午4:30
二、会议地点
长安校区校务楼四层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下列单位全体副处级以上干部:
学校办公室、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委统战部、党委学工部、保卫处、人事处、教务处、学科建设处、发展规划办公室、研究生院、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财务处、审计处、内部控制办公室、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后勤管理处、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基建处、离退休职工工作处、离退休党委、机关党委、产业开发处、文化产业党委、工会、团委、教育基金会、南方发展研究中心、出版总社有限公司(党总支)、西安教学仪器厂、附属中学。
请准时参加,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党委组织部
2017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