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党委(党总支):
为做好新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现将2021级新生(包括研究生和本科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安排如下:
一、转接程序
1.原组织关系在陕西省内的,本人联系原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转接,不需要开具纸质版介绍信。正式党员直接到各学院进行转接,由学院核查党员入党材料。预备党员携带入党材料到集中办理地点,由党委组织部进行审查后,再到各学院进行转接。
2.原组织关系在陕西省外的,按照以下程序进行转接。
(1)能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转接的,不需要开具纸质版介绍信。正式党员直接到各学院进行转接,由学院核查党员入党材料;
(2)不能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转接的,本人持原单位开具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到指定地点集中办理转接手续,预备党员须同时携带入党材料交党委组织部进行审查;
(3)本人携带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的《个人信息采集表》(个别省份如未发放信息采集表的,请向所在学院党委(党总支)进行说明)到各学院进行转接;
(4)各学院将接收的新生党员及时编入党支部,并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完善党员个人信息。
二、集中办理工作安排
1.时间和地点

2.在集中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期间,因故未能按时办理的,可于9月24日前到长安校区党委组织部办公室(长安校区校务楼216办公室)办理。
三、有关要求
1.各学院党委(党总支)要认真组织,专人负责,通知并敦促新生党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做到不逾期、不遗漏。
2.各学院党委(党总支)不能直接接收未经党委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或审核档案)的预备党员和省外党员;对于不能提供有效组织关系介绍信(或流动党员证)的新生,不予承认其党员身份。
3.各学院党委(党总支)接收新生正式党员组织关系时,应认真核查党员入党材料,发现问题的应停止转接,并及时上报党委组织部。
4.各学院党委(党总支)将组织关系已转入本单位的新生党员及时编入党支部,认真做好教育和管理工作。党支部应指派2名正式党员作为预备党员的培养人,帮助其全面发展、尽快成长,预备期满应及时履行转正手续。
联系人:刘东
联系电话:029-85310308
党委组织部
202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