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委(党总支):
根据《陕西师范大学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陕师党发〔2017〕17号)有关要求,我校实行党委常委和二级党委(党总支)委员联系党支部制度。党委常委联系党支部工作由党委组织部、所联系学院(党总支)和校领导共同确定;二级党委(党总支)委员联系党支部由党委(党总支)自行决定,并报党委组织部备案。为进一步推进制度落实,现就二级党委(党总支)委员联系党支部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协调落实联系支部。请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协调本单位党委(党总支)委员从下设党支部中确定1个党支部作为联系支部(已确定由校领导联系的党支部,不再选择,名单由党委组织部向各单位反馈)。此项工作由二级党委(党总支)书记统筹负责,要注意覆盖教师、职工、本科生、研究生等各类型党支部。
二、积极参加组织生活。联系党支部确定后,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委员要定期到联系支部参加活动、了解情况、讲授党课,与支部成员一起过组织生活,指导支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设。
三、结合实际抓实抓好。各二级党委(党总支)要按照学校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要求,加强工作监督,扎实推动二级党委(党总支)委员联系党支部制度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请各二级党委(党总支)于11月15日前将《二级党委(党总支)委员联系党支部信息统计表》(见附件)纸质版报送至党委组织部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dangjian@snnu.edu.cn。
附件:二级党委(党总支)委员联系党支部信息统计表.xlsx
党委组织部
2017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