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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落实二级党委(党总支)委员联系党支部制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1-09     作者:     浏览数:    分享到: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

根据《陕西师范大学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陕师党发〔201717号)有关要求,我校实行党委常委和二级党委(党总支)委员联系党支部制度。党委常委联系党支部工作由党委组织部、所联系学院(党总支)和校领导共同确定;二级党委(党总支)委员联系党支部由党委(党总支)自行决定,并报党委组织部备案。为进一步推进制度落实,现就二级党委(党总支)委员联系党支部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协调落实联系支部。请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协调本单位党委(党总支)委员从下设党支部中确定1个党支部作为联系支部(已确定由校领导联系的党支部,不再选择,名单由党委组织部向各单位反馈)。此项工作由二级党委(党总支)书记统筹负责,要注意覆盖教师、职工、本科生、研究生等各类型党支部。

二、积极参加组织生活。联系党支部确定后,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委员要定期到联系支部参加活动、了解情况、讲授党课,与支部成员一起过组织生活,指导支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设。

三、结合实际抓实抓好。各二级党委(党总支)要按照学校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要求,加强工作监督,扎实推动二级党委(党总支)委员联系党支部制度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请各二级党委(党总支)于1115日前将《二级党委(党总支)委员联系党支部信息统计表》(见附件)纸质版报送至党委组织部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dangjian@snnu.edu.cn


附件:二级党委(党总支)委员联系党支部信息统计表.xlsx




党委组织部

2017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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