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委、党总支,校机关各部、处、室,各学院、研究院(中心、所),各直属单位,各附属单位:
根据《陕西师范大学机构调整及全校管理岗位(机关第五轮)人员聘用工作实施方案》,经校第十届党委常委会2016年12月2日会议研究决定:
罗卫涛同志任陕西师范大学学校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秘书科科长;
李德山同志任陕西师范大学学校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雁塔校区管理科科长;
陈光栋同志任陕西师范大学学校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综合科科长;
邱远航同志任中共陕西师范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正科级秘书;
许晓波同志任中共陕西师范大学委员会组织部(党校)正科级干部秘书;
刘芳(宣)同志任中共陕西师范大学委员会宣传部(新闻中心)理论教育科科长;
魏强同志任中共陕西师范大学委员会宣传部(新闻中心)广播电视台台长;
徐晨同志任中共陕西师范大学委员会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教育管理科科长;
毛志宏同志任中共陕西师范大学委员会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咨询)指导中心办公室主任;
张炜同志任陕西师范大学保卫处(保卫部、武装部、长安校区建设协调办公室)长安校区治安科科长;
董俊华同志任陕西师范大学保卫处(保卫部、武装部、长安校区建设协调办公室)雁塔校区治安科科长;
秦维亭同志任陕西师范大学保卫处(保卫部、武装部、长安校区建设协调办公室)国防教育科科长;
祁斌业同志任中共陕西师范大学委员会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教育管理科科长;
李晓琳同志任陕西师范大学工会办公室主任;
戴璐同志任共青团陕西师范大学委员会副书记;
高芳卉同志任陕西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党委秘书、团委书记、研究生辅导员;
王鑫同志任陕西师范大学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党委秘书、团委书记、研究生辅导员;
陈钿同志任陕西师范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党委秘书、团委书记、研究生辅导员;
杨茜同志任陕西师范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党总支秘书、团总支书记、研究生辅导员;
解建团同志任陕西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党委秘书、团委书记、研究生辅导员;
朱尉同志任陕西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党委秘书、团委书记、研究生辅导员;
刘芳(学)同志任陕西师范大学体育学院党委秘书、团委书记、研究生辅导员。
因职务调整,免去:
王秀铭同志的陕西师范大学学校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秘书科科长职务;
杨孝峰同志的陕西师范大学学校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行政科科长职务;
邱远航同志的中共陕西师范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监察处、审计处)正科级秘书职务;
许晓波同志的中共陕西师范大学委员会组织部(党校)正科级秘书职务;
刘芳(宣)同志的中共陕西师范大学委员会宣传部(新闻中心)综合科科长职务;
罗卫涛同志的中共陕西师范大学委员会学生工作部(学生处)雁塔校区教育管理科科长职务;
刘芳(学)同志的中共陕西师范大学委员会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贷款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张炜同志的陕西师范大学公安处(保卫处、武装部)长安校区治安科科长;
董俊华同志的陕西师范大学公安处(保卫处、武装部)雁塔校区治安科科长;
秦维亭同志的陕西师范大学公安处(保卫处、武装部)国防教育科科长;
柴永昌同志的陕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党委秘书、团委书记、研究生辅导员职务;
胡雯洁同志的陕西师范大学计算机科学学院党委秘书、团委书记、研究生辅导员职务;
王棣同志的陕西师范大学体育学院党委秘书、团委书记、研究生辅导员职务;
贾润泽同志的陕西师范大学国际商学院党委秘书、团委书记、研究生辅导员职务;
胡丹同志的陕西师范大学国际汉学院党总支秘书、团总支书记、研究生辅导员职务;
纪洁萍同志的陕西师范大学食品工程与营养科学学院党总支秘书、团总支书记、研究生辅导员职务。
萨仁娜同志的陕西师范大学民族教育学院党总支秘书、团总支书记、研究生辅导员职务;
祁斌业同志的共青团陕西师范大学委员会副书记职务。
因年龄原因,免去彭琢同志的陕西师范大学公安处(保卫处、武装部)消防与综合管理科科长职务。在积极履行新岗位职责且考核合格的前提下,享受原职员职级待遇不变。
特此通知。
中共陕西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6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