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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赵丽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1-17     作者:     浏览数:    分享到:

各党委、党总支,机关各部、处、室,各学院、研究院(中心、所),各直属单位,各附属单位:

根据《陕西师范大学机构调整及全校管理岗位(机关第五轮)人员聘用工作实施方案》,经校第十届党委常委会2016年11月9日会议研究决定:

赵丽同志任陕西师范大学监察处副处长;

雷伟同志任陕西师范大学人事处副处长;

辛向仁同志任陕西师范大学教务处副处长、招生办公室主任;

吴国彬同志任陕西师范大学发展规划办公室(高等教育研究与评估中心)副主任;

李召虎同志任陕西师范大学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副处长;

王冀茹同志任陕西师范大学财务处副处长;

姚崇同志任陕西师范大学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副主任;

宋世宏同志任陕西师范大学基建处副处长;

屈新运同志任陕西师范大学南方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吴朝同志任陕西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

王同亮同志任陕西师范大学文学院副院长;

阮小飞同志任陕西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副院长;

鲁燕同志任陕西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副院长;

郭伟同志任陕西师范大学物理学与信息技术学院副院长;

李胜振同志任陕西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副院长;

郑海博同志任陕西师范大学旅游与环境学院副院长;

董春生同志任陕西师范大学计算机科学学院副院长;

郝鹏展同志任陕西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副院长;

严军林同志任陕西师范大学应用表面与胶体化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副主任;

晁小练同志任陕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教育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

以上20名同志的试用期均为一年。

 

因职务调整,免去:

衡旭辉同志的陕西师范大学教务处教学实践科科长职务;

雷伟同志的陕西师范大学人事处师资科科长职务;

辛向仁同志的陕西师范大学教务处招生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吴国彬同志的陕西师范大学发展规划办公室(高等教育研究与评估中心)正科级秘书职务;

李召虎同志的陕西师范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办公室主任职务;

王冀茹同志的陕西师范大学财务处计划管理科科长职务;

宋世宏同志的陕西师范大学基建处办公室主任职务;

屈新运同志的陕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处科技开发中心主任职务;

吴朝同志的陕西师范大学图书馆办公室主任职务;

王同亮同志的陕西师范大学文学院办公室主任职务;

程蕾同志的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主任职务;

郭伟同志的陕西师范大学物理学与信息技术学院办公室主任职务;

靳春泓同志的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主任职务;

李胜振同志的陕西师范大学“211工程”与学科建设处正科级秘书职务;

郑海博同志的陕西师范大学旅游与环境学院办公室主任职务;

董春生同志的陕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办公室主任职务;

郝鹏展同志的陕西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办公室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陕西师范大学

2016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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