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马克思主义学院:
经校第十届党委常委会2016年11月9日会议研究决定:
闫文浩同志任中共陕西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委员会书记(试用期一年)。
免去闫文浩同志的中共陕西师范大学委员会党校专职副校长职务。
特此通知。
中共陕西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6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