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委、党总支,机关各部、处、室,各学院、研究院(中心、所),各直属单位,各附属单位:
根据《陕西师范大学机构调整及全校管理岗位(机关第五轮)人员聘用工作实施方案》,经校第十届党委常委会2016年8月15日会议研究决定:
罗永辉同志任中共陕西师范大学委员会统战部部长;
宋传东同志任中共陕西师范大学委员会研究生工作部部长兼研究生院副院长;
李有谋同志任中共陕西师范大学政治经济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委员会书记;
杜海斌同志任中共陕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委员会书记;
马正平同志任中共陕西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委员会书记;
黄玲同志任中共陕西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委员会书记;
惠刚同志任中共陕西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委员会书记;
以上7名同志的试用期均为一年。
因职务调整,免去:
王永安同志的中共陕西师范大学委员会统战部部长职务;
罗永辉同志的中共陕西师范大学委员会党校副校长职务;
宋传东同志的中共陕西师范大学委员会研究生工作部副部长职务;
董喜林同志的中共陕西师范大学政治经济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委员会书记职务;
丁虹同志的中共陕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委员会书记职务;
杜海斌同志的中共陕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委员会副书记职务;
马正平同志的中共陕西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委员会副书记职务;
袁一芳同志的中共陕西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委员会书记职务;
因年龄原因,免去:
冯武鸣同志的中共陕西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委员会书记职务;
秦汉民同志的中共陕西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委员会书记职务;
以上2名同志在积极承担所在单位安排的工作且考核合格的前提下,享受原岗位待遇不变。
特此通知。
中共陕西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6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