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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袁一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7-01     作者:     浏览数:    分享到:

各党委、党总支,校机关各部、处、室,各学院、研究院(中心、所),各直属单位,各附属单位:

根据《陕西师范大学机构调整及全校管理岗位(机关第五轮)人员聘用工作实施方案》,经校第十届党委常委会2016年7月1日会议研究决定:

袁一芳同志任中共陕西师范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

但锋同志任中共陕西师范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兼);

鲁镇同志任中共陕西师范大学委员会宣传部部长(新闻中心主任);

刘建军同志任中共陕西师范大学委员会学生工作部部长(学生处处长);

王海彬同志任陕西师范大学公安处处长(保卫处处长、武装部部长、长安校区建设协调办公室主任);

李田会同志任中共陕西师范大学离退休职工委员会书记、离退休职工工作处处长;

孙清潮同志任中共陕西师范大学文学院委员会书记;

荆峰同志任中共陕西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委员会书记;

李录志同志任中共陕西师范大学心理学院总支部委员会书记;

田安政同志任中共陕西师范大学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委员会书记;

曹沛涛同志任中共陕西师范大学物理学与信息技术学院委员会书记;

高玲香同志任中共陕西师范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委员会书记;

杨千社同志任中共陕西师范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总支部委员会书记;

李恒朝同志任中共陕西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委员会书记;

刘少锋同志任中共陕西师范大学旅游与环境学院委员会书记;

黄怀平同志任中共陕西师范大学计算机科学学院委员会书记;

石海燕同志任中共陕西师范大学体育学院委员会书记;

丁虹同志任中共陕西师范大学美术学院总支部委员会书记;

解勇国同志任中共陕西师范大学国际商学院委员会书记;

郑生忠同志任中共陕西师范大学民族教育学院总支部委员会书记;

李宗嗣同志任中共陕西师范大学教师干部教育学院总支部委员会书记兼副院长;

于伦同志任中共陕西师范大学远程教育学院总支部委员会书记;

李晋东同志任中共陕西师范大学机关委员会书记;

田皓同志任中共陕西师范大学文化产业委员会书记;

李卫东同志任中共陕西师范大学图书馆总支部委员会书记;

董喜林同志任中共陕西师范大学西安教学仪器厂委员会书记兼副厂长;

杜叶婷同志任陕西师范大学工会主席。

 

因职务调整,免去:

李晋东同志的中共陕西师范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监察处处长职务;

黄怀平同志的中共陕西师范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正处级纪检员职务;

孔祥利同志的中共陕西师范大学委员会宣传部部长(新闻中心主任)职务;

石海燕同志的陕西师范大学公安处处长(保卫处处长、武装部部长)职务;

李田会同志的中共陕西师范大学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委员会书记职务;

胡波同志的中共陕西师范大学计算机科学学院委员会书记职务;

王海彬同志的中共陕西师范大学体育学院委员会书记职务;

杨晓东同志的中共陕西师范大学教师干部教育学院总支部委员会书记兼副院长职务;

李卫东同志的中共陕西师范大学远程教育学院总支部委员会书记职务;

于伦同志的中共陕西师范大学图书馆总支部委员会书记职务。

 

因年龄原因,免去:

上官养志同志的中共陕西师范大学离退休职工委员会书记、离退休职工工作处处长职务;

周延辉同志的中共陕西师范大学机关委员会书记职务;

焦春生同志的中共陕西师范大学西安教学仪器厂委员会书记兼副厂长职务。

以上3名同志在积极承担所在单位安排的工作且考核合格的前提下,享受原岗位待遇不变。

特此通知。

 

 

 

中共陕西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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