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
2008届学生毕业在即,按照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和国家关于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有关规定以及我校党委的要求,现就做好2008届毕业生党员入党材料归档和组织关系转移工作通知如下:
一、及时做好毕业生预备党员的按期转正工作。各党总支对毕业前预备期已满、符合转正条件的预备党员,要督促相关党支部及时召开支部大会研究讨论,全面履行转正程序,确保毕业生预备党员转正工作不漏人,不延误。
二、认真做好毕业生预备党员入党材料归档工作。各党总支对毕业前预备期未满的预备党员,要指派专人于2008年6月15日前到党委组织部领取其入党材料,并将入党材料送交档案馆归入毕业生党员本人档案。
三、做好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准备工作。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各党总支必须加强对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工作的指导,指派专人负责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
1.认真准确地填写《2008年应届毕业生转移党组织关系登记表》。要在认真核准毕业去向的基础上,分别填写转往陕西省外、陕西省内以及校内各单位互转的转移党组织关系登记表(见附件1、2、3,可在组织部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登记表的审核人为各党总支副书记或书记,经办人为各毕业班辅导员。审核人要对本单位毕业生党员接转工作负责,保证开出的每一张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持有人党员身份准确无误。经办人在统计本单位毕业生党员时要做到无遗漏,保证每一张组织关系介绍信都能准确无误地分发到党员手中。每一张登记表上都要有审核人、经办人的亲笔签名和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公章。
2.认真准确填写《陕西师范大学党员组织关系转出介绍信》(见附件4,可在组织部网站“下载专区”下载)。各党总支所开具的组织关系转出介绍信必须统一编号,加盖总支印章,并妥善保存好介绍信存根。为防止错开组织关系介绍信,各党总支要通知毕业生党员通过签约单位落实能接收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并认真核实。
3.各党总支要指派2名毕业生党员负责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并在办理组织关系介绍信时将填写好的《2008年应届毕业生转移党组织关系登记表》和《陕西师范大学党员组织关系转出介绍信》报党委组织部。组织部将在6月中旬集中办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手续(具体安排详见附件5)。
四、有关规定和要求:
1.已经落实工作单位和考取研究生的毕业生党员,均应及时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所去单位党组织;考取本院系研究生或留在本院系工作的毕业生党员,需填写《2008年应届毕业生转移党组织关系登记表》(供“校内转移”使用,见附件3)交组织部备案,组织关系由党总支内部调整即可。
2.尚未落实工作单位和毕业后直接出国留学的毕业生党员,学校不再保留党员组织关系,必须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入学前户口所在地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随同人事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3.参加西部志愿行动计划的毕业生党员,其组织关系应转入志愿服务所在地党组织。
4.各党总支在组织部集中办理组织关系后,要将组织关系介绍信及时发放到毕业生党员本人手中,由毕业生党员自己携带,在有效期内到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办理接转手续,防止丢失和过期作废。对于无正当理由,不及时转移党组织关系,导致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的,应给予严肃的批评和教育,其中超过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要按照党章规定作自行脱党处理。
5.各党总支对每名毕业生党员只能开具一次组织关系转出介绍信,毕业生党员拿到介绍信后,若出现工作单位改派或介绍信抬头不符情况时,毕业生党员需重新核实签约单位所属党组织(必须是县级或县级以上),并在有效期内将原介绍信交回我校组织部,由组织部予以更换;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不能重复为毕业生党员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也无权办理更换手续。
6.若有特殊情况,请到党委组织部咨询。
咨询地址:长安校区校务楼323室
咨询电话:029-85310308
上述有关要求和规定,请各党总支认真执行并及时向毕业生党员传达。
党 委 组 织 部
二〇〇八年六月五日